清代初期,沿用明代旧制,甘州仍是陕西行都司的治所。清初重武轻文,甘肃镇总兵的级别高于甘肃巡抚,逐步形成文武大员异地分治的局面。陕西行都司的卫所制也逐步裁并,向府县制过渡。 清康熙二年(1663年),置甘肃提督,节制各镇总兵。甘肃提督驻甘州,甘肃巡抚驻兰州,甘肃文武大员异地分治的格局固定了下来。 清雍正元年(1723年),大将军年羹尧平定青海罗卜藏丹津叛乱之后,秦请朝廷改卫所制为府县制。清雍正三年(1725年)正式罢陕西行都司,置甘州府,以甘州左右二卫所改置为张掖县,裁山丹卫改置为山丹县,合并高台、镇夷两守御千户所,改置高台县。甘州府录属于甘山道,直辖张掖、山丹、高台三县。 清乾隆八年(1743年)将甘山道并入甘肃道,道治在肃州,甘州府隶属于甘肃道,不久又改隶于甘凉道,道治在凉州。因张掖县地域辽阔,清乾隆八年(1743年)时,在张掖东部的东乐另置一个东乐分县,徒张掖县丞驻东乐,辖属1驿24堡。清乾隆四十三年(1778年)统计,甘州府1厅2人合计人口809540人,其中民户人口280470人,屯户人口529070人。从这个数字上可以看出,清代时甘州的人口已相当稠密。 清代府县的编制等级分明,甘州知府为从四品官、下有同知(正五品)、通判(正六品),属吏有经历、知事、照磨、司狱等。各县的知县为正七品,下有县丞(正八品)、主薄(正九品)为佐贰,还有典史为属吏。县衙编制尚有门子、皂隶、马快、民壮、禁卒、轿夫、草库、斗级等。 进入中华民国时期后,废府存道,厅、州、分县一律改称县。到民国18年(1929年),改抚彝县为临泽县,移东乐县城于洪水镇,改名为民乐县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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