设为首页
加入收藏
来信联系
关于我们 会员注册
|首    页 |科普宣传 |科学探索 |科普之窗 |陇原之光 科普影院
意见投诉 联系我们
|科普示范 |科学教育 |科普佳作 |科学生活 |资源环境 动植天地
现在位置:大众科普网->陇原之光->历史文化
《敦煌宝藏》涉嫌侵权案尘埃落定
时间:2007-11-29 9:14:44 来源:大众科普网 作者: 编辑: 访问次数: 关闭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  《敦煌宝藏》涉嫌侵权案尘埃落定  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终审判决当事双方“握手言和”

 
 
 
   11月28日,记者从甘肃省高级人民法院了解到,备受关注的敦煌研究院状告甘肃音像出版社侵权案最终以双方“言和”结案。

  敦煌研究院以他们独立创作完成了《中国石窟·敦煌莫高窟》(共5卷,简称“五卷本”)后,与上海某美术出版社合作出版了《中国美术全集·雕塑编7敦煌彩塑》、《中国美术全集·绘画编14、15敦煌壁画》及与江苏某美术出版社合作出版了《敦煌石窟艺术》,上述作品其依法享有著作权。2001年、2003年,甘肃音像出版社制作、出版发行的《敦煌宝藏》VCD光盘精装版、《敦煌宝藏》简装版,涉嫌侵犯了其上述作品。2003年6月省版权局作出被告“严重侵权,责令停止复制、发行《敦煌宝藏》的精装、简装版和其他相关侵权行为,没收库存及市面上仍在销售的《敦煌宝藏》的精装、简装两种版式的侵权出版物,处罚款2.5万元人民币”的行政处罚。但3年后,被告仍继续在市场上公开销售《敦煌宝藏》VCD光盘,原告认为被告甘肃音像出版社未经原告许可以盈利为目的,擅自翻拍制作、复制发行并大量公开销售《敦煌宝藏》VCD光盘的行为行为违法,故将其诉至法院。

  一审法院审理后以原告主张不符合《民诉法》关于“谁主张、谁举证”的原则,亦没有证据责任倒置的法律依据等为由,驳回原告敦煌研究院的诉讼请求。一审宣判后,原告敦煌研究院以一审法院判决的部分事实认定错误、被告一直没有改正自己的侵权过错等为由提起上诉。

  省高院经过二审后作出了终审裁定。省高院认定在该案件上诉审理期间,原、被告双方互相沟通取得谅解,甘肃音像出版社对2003年6月23日之前出版发行《敦煌宝藏》VCD光盘时未取得敦煌研究院同意使用其照片的行为表示道歉,双方表示今后互相支持制止打击盗版侵权行为,共同配合做好著作权保护工作。至此,这起曾备受关注的侵权案,因敦煌研究院提出并撤回上诉申请,法院准许其撤回上诉而画上了圆满的句号。 
  
 

用户:
更多评论
您要为您所发的言论的后果负责,故请各位遵纪守法并注意语言文明。
留言:
验证码:

[ 联系电话 - 0931-8880480 E_mail:zrph@163.com]
主办:甘肃省信息化工作办公室 甘肃省科学技术协会
承办:甘肃省科学技术协会信息中心
甘肃科普之窗 © 2005-2008 版权所有